Chapter 1第一章 總則
1.1適用範圍
本規則適用於遊戲伺服器、官方 Discord 及所有以 Palm State RolePlay 名義經營的平台。在任何一處違規,處分效力及於全部平台。
1.2管理團隊權限
管理團隊(Staff)有最終解釋權。規則未明文規定的行為,由管理團隊依「是否破壞他人遊戲體驗」與「是否符合真實世界常理」判斷。遊戲內請服從管理員的指示,有異議請於事後走申訴流程,不得當場爭執。
1.3規則更新
規則修訂會公告於 Discord 公告頻道,公告後 24 小時生效。玩家有責任隨時注意最新版本。
1.4年齡與帳號
伺服器年齡限制以 Discord 公告為準。每位玩家只能使用一個遊戲帳號與一個 Discord 帳號;使用分身帳號規避處分,主帳號與分身帳號一律永久封鎖。
1.5常識原則
規則無法列舉所有情況。若一個行為在真實世界中不合理、明顯只為了「贏」而不是為了劇情,或讓其他玩家完全無法參與角色扮演,即使沒有寫在規則裡,也可能被處分。
Chapter 2第二章 社群行為
2.1尊重他人C 一般
禁止在 OOC(角色外)場合辱罵、嘲諷、挑釁其他玩家或管理團隊。角色內(IC)的衝突不得延伸到現實。
2.2歧視與仇恨言論A 嚴重
禁止任何針對種族、民族、宗教、性別、性傾向、身心障礙的歧視言論或符號,IC 與 OOC 皆同。不得以「角色設定」為由使用。
2.3現實威脅與個資A 嚴重
禁止威脅他人現實人身安全、公開他人個人資料(真實姓名、住址、照片、聯絡方式)、DDoS 或駭客攻擊。違者永久封鎖,必要時通報相關單位。
2.4性相關內容A 嚴重
禁止性侵害劇情、與未成年角色相關的任何性暗示內容,以及在任何頻道散布色情內容。
2.5廣告與招攬B 重大
禁止在遊戲內或 Discord 宣傳其他伺服器、社群或商業服務,包含私訊招攬玩家。
2.6冒充管理團隊B 重大
禁止冒充管理員、使用相似名稱或頭像,或謊稱已取得管理員許可。
Chapter 3第三章 角色扮演核心規則
3.1保持角色(Stay in Character)C 一般
在遊戲中必須全程扮演角色。不得在遊戲語音中討論現實話題、遊戲機制、Discord 內容或管理事務。需要 OOC 溝通時,請使用伺服器提供的 OOC 文字頻道,且內容簡短。
例外:管理員介入處理事件時,可以 OOC 配合說明。
3.2Metagaming(角色外資訊)B 重大
禁止在遊戲中使用角色不可能知道的資訊,包括直播、Discord 語音、第三方通訊軟體、其他角色得知的情報。
- 看他人直播得知位置後前往:違規。
- 在 Discord 語音中與隊友溝通遊戲內情報,而角色並無無線電或手機:違規。
- 依對方頭上名稱、OOC 暱稱辨識身分:違規。
3.3Powergaming(強迫劇情)B 重大
禁止強迫他人接受結果、不給對方反應機會,或扮演現實中做不到的行為。
- 以 /me 描述「我一拳把你打暈並搶走手機」而不給對方回應:違規。
- 被銬上後仍「掙脫手銬」逃跑,且無合理劇情依據:違規。
- 利用遊戲機制做出現實不可能的事(例如把東西藏在身上無限數量):違規。
3.4RDM(無故殺人)B 重大
禁止在沒有足夠劇情理由與互動的情況下攻擊或殺害其他玩家。攻擊前必須有明確的衝突起因與口頭互動(見第六章)。
3.5VDM(以車輛殺人)B 重大
禁止以車輛故意撞擊、碾壓其他玩家作為攻擊手段,除非是有劇情依據的單次行為(例如正當防衛中逃離),且不得重複。
3.6珍惜生命(Fear RP)B 重大
角色必須珍惜自己的生命。被槍指著時,應配合對方的指示,不得在明顯劣勢下拔槍、逃跑或挑釁。
- 三把槍指著你時拿出武器反擊:違規。
- 被警方包圍仍持刀衝向警察:違規(除非是事先規劃的劇情結局,並已告知管理團隊)。
3.7新生命規則(NLR)B 重大
角色被救治無效、送往醫院重生後,遺忘死亡前 30 分鐘內與該事件相關的記憶,30 分鐘內不得返回事發地點、不得報復殺害自己的人或參與同一事件。
由 EMS 成功救活的角色不適用 NLR,可以記得事件經過,但仍需依傷勢合理扮演(例如需要休養)。
3.8Fail RP(不合理扮演)C 一般
禁止明顯不合理、破壞沉浸感的行為,例如受重傷後立刻跑跳、以跑車越野爬山、在警局門口公然犯罪只為了引發追逐、角色行為與其身分完全不符。
3.9Combat Logging(戰鬥中斷線)B 重大
禁止在劇情進行中(被搶、被逮捕、追逐、槍戰、受傷倒地)故意退出遊戲以逃避結果。若因網路問題斷線,應立即回到伺服器,或在 Discord 向相關玩家與管理團隊說明並提供證據。
3.10角色資訊隔離(Character Bleed)B 重大
同一玩家的不同角色之間不得共享資訊、金錢、物品或人脈。不得用 A 角色得知的情報讓 B 角色獲利。
3.11外掛與漏洞A 嚴重
禁止使用外掛、修改器、腳本或任何第三方程式取得優勢。發現遊戲漏洞(Bug)必須立即回報,不得利用。刷錢、複製物品、穿牆、無敵等行為一律永久封鎖並清除所有資產。
3.12Stream SnipingB 重大
禁止觀看他人直播或錄影取得情報並在遊戲中使用。實況主可開啟延遲,但這不免除觀眾的責任。
Chapter 4第四章 角色規範
4.1角色姓名D 輕微
角色須使用合理的名與姓,不得使用名人、知名角色、髒話、諧音梗或單一字母。違反者須改名。
4.2角色年齡C 一般
所有角色須年滿 18 歲。不得扮演兒童角色。
4.3角色永久死亡(CK)
角色永久死亡(Character Kill)須經以下任一方式:
- 角色本人玩家同意。
- 向管理團隊提出 CK 申請,附上完整劇情脈絡與證據,經審核核准。
被 CK 的角色不得以任何形式「復活」,其資產依管理團隊判定處理。
4.4角色數量
每位玩家角色數量上限以伺服器設定為準。公職角色與犯罪角色不得由同一玩家同時擔任高階職務(見第八章)。
Chapter 5第五章 犯罪劇情規範
| 犯罪類型 | 犯罪方人數上限 | 最低在線警力 | 冷卻時間 | 人質 |
|---|---|---|---|---|
| 便利商店搶劫 | 3 人 | 2 名 | 每家店 30 分鐘 | 最多 1 名 |
| 民宅竊盜 | 3 人 | 2 名 | 每人 30 分鐘 | 不得挾持 |
| 珠寶店搶劫 | 4 人 | 4 名 | 全伺服器 60 分鐘 | 最多 2 名 |
| 銀行分行搶劫 | 4 人 | 5 名 | 全伺服器 90 分鐘 | 最多 2 名 |
| 中央銀行搶劫 | 6 人 | 7 名 | 全伺服器 3 小時 | 最多 3 名 |
實際可進行的犯罪種類、人數與警力門檻以伺服器設定與 Discord 公告為準。
5.1犯罪需要劇情C 一般
犯罪應有動機與準備過程,不得只為了取得金錢或觸發追逐而重複犯罪。
5.2人質規範B 重大
- 不得使用同夥或事先安排的「假人質」。
- 人質不得是同一犯罪組織的成員或朋友。
- 談判時必須合理提出要求,不得以人質作為無條件逃脫的工具後直接殺害。
5.3針對新玩家C 一般
不得搶劫、綁架遊戲時數未滿 10 小時的新玩家(以伺服器資料為準),除非對方主動參與犯罪劇情。
5.4綁架公職人員B 重大
綁架執勤中的警察、消防員或醫護人員,須有正當劇情且在線該部門人數不少於 4 人;不得綁架 EMS 只為了阻止其救人。
5.5搶劫物品限制C 一般
搶劫他人時,不得拿走對方職業所需的工具(例如警察的制服、證件),也不得清空對方全部財產;每次搶劫現金上限以伺服器公告為準。
5.6幫派與組織C 一般
正式幫派須向管理團隊申請,成員人數上限以公告為準。不同組織之間不得結盟共同犯罪以規避人數上限。幫派戰爭須事先向管理團隊提出申請並取得核准。
5.7腐敗劇情B 重大
公職人員的貪污、洩密、與犯罪組織合作等腐敗劇情,必須事先向管理團隊與該部門最高主管申請核准,否則以違反第八章處分。
Chapter 6第六章 衝突與戰鬥
6.1開火前的互動B 重大
發動攻擊前必須有清楚的口頭互動,讓對方知道自己正處於危險中並有選擇的機會(例如「舉起手,不然我開槍」)。只說一句話後立刻開槍不算互動。
6.2捲入第三方C 一般
與衝突無關的路人不得被當作攻擊目標。第三方若主動介入衝突,視為參與者。
6.3報復與延續C 一般
衝突結束後若要報復,須有新的劇情發展,不得在 NLR 時間內返回,也不得無限期以同一理由追殺對方。
6.4倒地狀態C 一般
角色倒地後只能做出符合傷勢的有限行為(呼救、微弱說話),不得使用無線電通報敵人位置或指揮隊友,也不得自行起身離開。
6.5對 EMS 的保護B 重大
醫護人員在救援中受中立保護,不得被攻擊、搶劫或當作人質,除非醫護人員本身先參與犯罪行為。
Chapter 7第七章 安全區
以下地點為安全區,禁止任何犯罪、攻擊與挑釁行為。在安全區外發生的追逐若進入安全區,追逐可以繼續,但不得在區內開槍或挾持人質。
- 醫院及其停車場
- 警察局、消防局內部與停車場
- 市政府與法院建築(如有開放)
- 伺服器出生點與新手教學區
- 管理團隊公告的活動場地(活動期間)
7.1違反安全區規定B 重大
在安全區內犯罪、攻擊、引誘他人離開安全區以便下手,均屬違規。
Chapter 8第八章 公職人員
8.1遵守部門守則C 一般
警察、消防、醫護人員執勤時必須遵守各部門手冊與標準作業程序。違反部門守則者,由部門依內部懲戒制度處理;情節重大者另依本規則處分。
8.2濫用職權B 重大
禁止為私人目的使用公職身分、裝備或資料庫,例如無故攔查、私下使用警用車輛、查詢與案件無關的玩家資料。
8.3執勤與下勤C 一般
- 下勤後必須卸下公職制服與裝備,不得攜帶公務槍枝與警用無線電。
- 執勤中不得從事任何犯罪行為。
- 不得在執勤時「掛機」佔用職缺。
8.4公職與犯罪角色B 重大
同一玩家若擁有公職角色,其其他角色不得擔任犯罪組織的核心幹部,也不得使用公職角色得知的情報(違反者另依 3.10 處分)。
8.5部門資源C 一般
公職人員取得的裝備、車輛與資金屬於部門,不得私自轉賣、轉移或提供給他人。
Chapter 9第九章 經濟與交易
9.1現實金錢交易(RMT)A 嚴重
禁止以現實金錢、虛擬貨幣、遊戲點數或其他遊戲物品,買賣本伺服器的遊戲幣、物品、車輛、房產或帳號。買賣雙方皆永久封鎖。
9.2刷錢與異常收入A 嚴重
利用漏洞、重複觸發任務或腳本取得異常收入,視同使用外掛處理,並清除所有不當所得。
9.3資產轉移B 重大
禁止在不同角色或不同玩家之間轉移資產以規避處分、角色死亡或資產重置。
9.4IC 詐騙
角色之間的詐騙屬於合法劇情,但金額不得超過伺服器公告上限,且不得涉及 OOC 承諾(例如「我是管理員,保證退款」)。
9.5商業經營D 輕微
經營商店與公司須取得遊戲內執照,並遵守加州法典中的商業規範。長期不營業的店面,管理團隊得收回。
Chapter 10第十章 車輛與駕駛
10.1合理駕駛D 輕微
平時應以合理方式駕駛,遵守基本交通規則。追逐時可以危險駕駛,但車輛的性能限制必須合理(超跑不得越野、機車不得從高處跳下毫髮無傷)。
10.2受損車輛D 輕微
車輛嚴重損壞(輪胎爆裂、引擎冒煙)後,不得繼續高速行駛。
10.3緊急車輛C 一般
非公職人員不得駕駛、竊取或改裝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除非是經核准的劇情。
Chapter 11第十一章 語音與溝通
11.1麥克風D 輕微
必須使用清晰的麥克風。背景噪音、音樂或其他人的聲音不得干擾遊戲。
11.2變聲器與音效板C 一般
未經管理團隊核准,不得使用變聲器、音效板或在遊戲中播放音樂。
11.3無線電紀律D 輕微
不得濫用無線電頻道干擾他人。公職頻道依部門守則使用。
Chapter 12第十二章 檢舉與申訴
檢舉
- 在 Discord 檢舉頻道開啟客服單(Ticket),不要在遊戲中或公開頻道爭執。
- 附上事發時間、地點、相關角色名稱,以及影片證據。強烈建議所有玩家全程錄影並保留至少 48 小時。
- 事件發生後 48 小時內提出。逾期或沒有證據的檢舉可能不予受理。
- 檢舉內容僅限當事人與管理團隊知悉,不得公開討論或煽動他人。
申訴
- 收到處分後 7 日內可在 Discord 申訴頻道提出申訴,說明理由並附上證據。
- 申訴由未參與原處分的管理員審查,結果於 7 日內回覆。
- 同一處分只能申訴一次。永久封鎖者滿 90 日後可申請一次重新審查。
- 以謊言、偽造證據申訴,原處分加重一級。
Chapter 13第十三章 處分制度
違規依嚴重程度分為四級。處分依同一等級違規的累計次數遞增,不同等級分開計算。
| 等級 | 第 1 次 | 第 2 次 | 第 3 次 | 第 4 次 | 紀錄保留 |
|---|---|---|---|---|---|
| D 輕微 | 口頭警告 | 書面警告 | 停權 24 小時 | 停權 3 日 | 90 日 |
| C 一般 | 書面警告 | 停權 3 日 | 停權 7 日 | 永久封鎖審查 | 120 日 |
| B 重大 | 停權 3 日 | 停權 14 日 | 永久封鎖 | — | 180 日 |
| A 嚴重 | 永久封鎖 | — | — | — | 永久 |
附加處分
除上表處分外,管理團隊可視情節併科以下處分:
- 沒收所得:違規取得的金錢、物品、車輛一律沒收。
- 資產重置:外掛、刷錢、RMT 等嚴重違規,清除該帳號全部角色資產。
- 職務處分:公職人員違規,可降級、停職或撤銷公職身分,並在一定期間內不得再申請公職。
- 組織處分:幫派或公司成員集體違規,可解散該組織或禁止其參與特定劇情。
- 角色處分:嚴重破壞劇情的角色可被強制改名或 CK。
處分原則
- 管理團隊可依情節輕重、是否故意、是否主動承認,將處分調整一級。
- 停權期間使用其他帳號進入伺服器,視為規避處分,所有相關帳號永久封鎖。
- 紀錄保留期間屆滿後,該次違規不再列入累計次數,但仍保存於管理紀錄中。
- 管理團隊成員違規,處分加重一級,並另行檢討其管理職務。
Appendix附錄 名詞解釋
| 名詞 | 說明 |
|---|---|
| IC(In Character) | 角色內,你的角色所說所做的一切。 |
| OOC(Out of Character) | 角色外,現實中的你。 |
| RDM(Random Deathmatch) | 沒有劇情理由的殺人。 |
| VDM(Vehicle Deathmatch) | 以車輛作為武器殺人。 |
| Metagaming | 使用角色不可能知道的資訊。 |
| Powergaming | 強迫他人接受結果,或做出現實不可能的行為。 |
| NLR(New Life Rule) | 重生後遺忘死亡前事件的規則。 |
| CK(Character Kill) | 角色永久死亡。 |
| Fail RP | 不合理、破壞沉浸感的扮演。 |
| Combat Logging | 在劇情中故意斷線逃避結果。 |
| RMT(Real Money Trading) | 以現實金錢買賣遊戲內資產。 |